本学期助教聘任工作现已启动,津贴助教岗位申请截止日期:3月6日。
申请津贴助教须填写“研究生津贴助教岗位申请书”交到教务办公室(微纳201南或昌平马池口校区集成电路学院133门口材料投递箱)。
下载地址:https://ic.pku.edu.cn/rcpy/yjspy/cyxz/2ba8d40f33c4451789ad60cf0d7dd3c2.htm
一、学院助教(津贴)岗位设置标准
1. 一般课程:选课人数15人设一个岗,7人及以下不设岗。
2. 小班、研讨班及实验班10人设一个岗,5人及以下不设岗。
3. 本科生选课人数较多的课程视情况定岗位。
二、助教岗位要求
1. 助教的基本职责包括:协助备课、听课和课堂教辅、习题课教学、讨论课组织、实验课教学、批改作业和协助组织考试,以及其他与课程相关的工作。
2. 每位研究生承担不超过一个助教岗位,每个助教岗位的周工作量不少于12学时,每学期约17个教学周的工作量。
3. 承担助教的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助教培训。本学期,将在助教岗位确定后,针对即将上岗的研究生统一进行助教培训(已通过培训的学生无需参加),培训安排另行通知。
4. 其他相关要求见《北京大学课程助教管理办法》。
三、津贴助教聘任范围
1. 集成电路学院处于基本学习年限的博士生(非延期阶段,且具有博士岗位奖学金待遇)及硕士生,原则上聘任集成电路学院的学生担任津贴助教。
2. 非校长奖学金获得者。
3. 未担任思政助教。
四、津贴发放
1. 对于硕士研究生和非岗位奖学金博士研究生,助教岗位的酬金为每个岗位800元/月,按5个月/学期发放。本学期第一次发放将在所有院系完成聘任工作后,于4月中旬发放3-5月的助教津贴,6月中旬发放6-7月的助教津贴。
2. 博士生助教岗位奖学金将纳入岗位奖学金进行管理和发放,平均到6个月发放,第一次发放时间同硕士生助教津贴发放时间。
注:
1. 津贴助教:不要选“教学实习”课。
2. 学分助教:按需设岗,要求满足学校规定的助教工作量。选课期间要选“教学实习”课,学期末交“实习报告书”。
3. 助教必须学过相关课程。正在修习课程的研究生不能担任该课程的助教。
集成电路学院
2024年2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