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 复试形式及规则
复试方式:现场复试
复试基本内容:学科知识结构、科学研究潜力、英语水平能力、思想政治素质等。
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,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。
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,60分及格,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。
二、 复试时间及地点
复试时间:3月27日13:30开始
复试地点:北京大学微纳电子大厦443会议室(燕园本部)
三、 复试费用缴纳
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(不含外国留学生)须在3月26日11:00前缴纳复试费,缴费方式:访问北大研招网,登录个人账户,点击左侧“复试缴费”按钮;收费标准:100 元/人/次,参加两次及以上专家组复试的复试费按次收取。
四、 材料提交要求
复试当天需提供如下材料:
(1)有效证件原件。港澳地区申请人: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原件;台湾地区申请人: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原件;留学生:有效外国护照原件。
(2)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(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所在培养单位的在读证明信原件或学生证)。
(3)持国(境)外学位证书者,还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。
(4)符合报考要求的外语水平证明原件。
(5)考生本人签名的《诚信复试承诺书》(邮件发送给考生)。
五、 复试纪律
1. 我校将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,如考生不遵守上述规则,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,有违纪、作弊等行为的,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等规定严肃处理,取消复试成绩和录取资格,并记入《考生考试诚信档案》;涉嫌违法的,移送司法机关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等追究法律责任。
2. 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。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,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;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,我校将按教育部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。
3. 未按期参加复试者,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,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六、注意事项
1. 复试期间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。
2. 北京大学入校门采用预约方式,我院将为考生申请复试当天的入校权限(单次),请考生在复试当天凭有效身份证件从东侧门出入校。
3. 未按要求参加复试者,相关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。
咨询邮箱:gjcjw@pku.edu.cn
咨询电话:010-62756351
附件一:港澳台复试名单
附件二:留学生复试名单
集成电路学院
2024年3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