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考核目的
博士选题报告为集成电路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,是博士研究生提高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保障。在博士学位论文开始前或初始阶段,博士研究生应在本门学科广泛调查研究、阅读文献资料、搞清楚主攻方向上的前沿成果和发展动态的基础上,提出学位论文选题。选题应尽可能对学术发展、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有重要意义。按照培养计划制定的时间,就选题意义、前人相关成果、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及创新性、拟采取的研究方案等方面作学位论文选题报告,考核委员会对选题的先进性、创新性、研究方案的可行性以及初期研究进展进行深入评估,重点考察学生是否具有完成创新性科学研究的能力和条件,并提供指导建议。
本选题报告实施办法适用于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、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专业。
二、考核时间
博士生应在完成综合考试后进行选题报告。学位论文选题报告通过至申请答辩的时间不少于一学年。硕士起点的博士研究生,一般应在入学后的第六学期结束前完成学位论文选题报告;直博生一般应在入学后的第八学期结束前完成学位论文选题报告;硕博连读生,以硕士研究生阶段入学为起点,一般应在第八学期结束前完成学位论文的选题报告。
三、考核方案
1.考核内容及形式:学生围绕相关研究课题,提交书面报告,然后做口头报告和答辩。重点考查论文选题、文献综述、创新性、研究方案、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、科研能力、学术规范以及对研究课题的认识和理解。
2.考核委员会:主要由各学科的至少五名专家(硕导或博导,其中至少三名博导)组成,书面报告评审和答辩均采用导师参加制度,导师不能担任组长。
3.书面报告:以学科研究目的和选题意义、关键科学问题、创新性、研究方法、研究内容与阶段性成果、研究计划为主要内容,撰写选题书面报告。
4.答辩考核:以口头报告方式进行答辩考核。报告内容须涵盖选题意义、研究进展和创新性及实用性价值等部分。考核委员会还可以对更广泛的内容提问,对相关领域基础知识、文献调研与拓展、科研思维能力、报告的逻辑性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考察。
四、考核结果
按通过、不通过两级评定考核成绩并给出相应的评价意见。《北京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题报告审核表》由考试委员会组长及委员审核无误后,分别签名予以确认。
考核通过的博士研究生继续进行博士学位论文工作。考核不通过的博士研究生,经考试委员会同意可参加下一次考核。
五、提交纸质版材料
1.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题报告审核表”(在校内门户填写打印),委员签字;
2.考核记录,记录人签字;
3.书面报告:集成电路学院博士研究生选题报告。
六、其他
博士学位论文涉密的,其定密工作应当在论文开题前按照《北京大学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》完成。涉密学位论文从开题、撰写、完成到预答辩、评阅、答辩、审议、归档,必须全程按照学校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。
本办法未予规定的事宜,依照《北京大学研究生手册》的相关规定与办法办理。
集成电路学院
2023年6月8日
附:集成电路学院博士研究生选题报告模板(打印后装订,用蓝色封皮)